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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健康紀錄互通

電子健康紀錄互通

 

「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的諮詢期已經結束,雖然社會上未有出現明顯的反對聲音,但局方不可低估電子病歷對市民私隱的影響,現階段應主動向市民介紹新措施的具體內容,以免因為推廣力度不足,以致市民對政策的反應在諮詢期前後出現落差。

 

有意見認為系統應設立電子資料「保管箱」,容許敏感資料以更嚴格的取覽限制分開儲存。有關安排是必要的,若局方希望爭取更多病人參與,必須容許病人自由選擇可供「保管」的敏感資料,而非硬性規定參加病人均需互通所有病歷資料。雖然部份非病人組織反對所涉複雜安排,當局仍需尊重病人組織的意見,否則病人將不會參加計劃。

 

另外,政府亦可參考外國運作模式,以多平台形式取代單一中央平台存取所有資料。如有需要,醫生可在得到病人同意後,於多方平台獲得病人之前的紀錄,而醫生本身亦會更新病人的資料,日後讓其他為該病人治療的醫護人員在經同意下取得病歷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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