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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加強推動基層醫療發展,改善長者醫療服務」議員議案提出修訂

感謝麥美娟議員及剛才5位議員分別提出這項議案及各項修正案,而大部分建議均相當不錯。雖然我對當中有些建議稍有保留,但會支持所有議案和修正案,亦希望大家能支持我的修正案。

我想提出一些概念以作討論,先談簡單概念。麥美娟議員剛才提到長者入院率上升,是由於基層醫療不足,這究竟是否事實?我相信入院率上升是受到很多因素影響,也同意社區支援不足,但基層醫療究竟是否不足呢?我想先修正大家的概念,指出就香港的基層醫療而言,其實有85%是由私營服務市場提供,只有15%由公營機構負責。就私營服務市場而言,其所佔比重如此龐大,我認為其質量其實已頗佳,而且如非必要,也不會胡亂把一些case轉介至專科部門。我們有時會取笑說,很多家庭醫生及普通科醫生均是“diplomatosis”,這是甚麼意思?意即他們努力取得很多文憑(diploma),諸如皮膚科、眼科、精神科等,以便盡量為病人提供全面的協助。

此外,我相信長者入院率上升的其中一個最重要因素,是因為香港人長壽,長壽的人自然會有較多機會入院,那麼為何長者會如此長壽呢?是否單單歸功於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呢?大家也知道基層醫療其實較第三層、第四層醫療重要,所以我認為香港的整體基層醫療其實相當不俗,那麼問題究竟出自何處?問題只在於醫管局而已,而它究竟發生了甚麼問題呢?

大家都感到在醫管局治下,輪候時間很長,尤其是專科門診,但為何專科門診的輪候時間會這麼長呢?正是因為醫管局本身的基層醫療制度出了問題,以致局內的專科門診個案中,有超過三成是內部轉介,亦即互相轉介病人。據我估計,有半數專科門診病症其實並無需要由專科門診負責,因為大部分甚至可說有七至八成病症,莫說是病症本身,根本連病人的投訴都不是很複雜的問題,一般家庭醫生也能處理。問題是醫管局在制度上並無篩選機制,以致很多病人東奔西跑,重複向不同的專科門診部門求診。

我之前曾舉出一個例子,在我仍服務公立醫院及負責外科工作時,有一名患痔瘡的病人來到大腸科門診求診,又或這樣說,即使他並非由我診治,但他如患有痔瘡及訴說感到痛楚,而又同時發現患有膽石時,服務醫管局專科門診部門的醫生會怎樣做呢?由於已經分科,他會被轉介至肝膽胰外科醫治,而他可能因為不屬於急症而要排期1年或年半。有時候可能會出現一些更加有趣的情況,他最初可能不是由我而是由另一受訓醫生診治,而這些受訓醫生通常會在外科部門轄下各個不同專科調來調去,於是在一年半後,該名受訓醫生可能事有湊巧被調派到肝膽胰外科工作,並碰上同一名病人。至此大家不由得感到欷歔,為何彼此又再碰上,為何病人要無緣無故多等1年,為何那位醫生要無緣無故多處理一個人次的病症,而不能一次性解決這位病人的問題?

還有一個令人感到可悲的最新例子,即使只涉及大腸科,但根據我過往遇到的一個實例,有一名痔瘡病人本可立即在門診扎了它,亦即如有需要把所患痔瘡扎了,大可即時進行。但是,由於醫管局的認證要求,用作扎痔瘡的儀器須即時消毒,會對員工的職業健康構成危險,而且要進行認證以確知哪名病人曾使用哪套儀器,於是便建議另外設立一個專門負責扎痔瘡的門診部門,在該處又要多輪候3個月。既然不想消毒儀器,又要註明哪名病人曾使用哪套儀器,一個較簡單的做法是使用一些用完即棄的儀器,成本約需100元,但簡單俐落。因此,我不知道是基於醫管局的甚麼行政問題,以致輪候時間越來越長。

所以,說來說去,最大問題其實是出自醫管局。翻看去年的數字,醫管局專科門診的求診人次是680萬,而普通科及綜合門診,亦即範圍較闊而可以就很多專科求診的門診部門,其求診人次則約為570萬。其實,一個較為理想的做法是訂立服務目標,重整專科或整個門診服務,把專科門診的求診人次目標下調至400萬,並容許普通科門診或綜合專科門診的求診人次達到700萬。在加強有關服務之餘,亦要設立機制,確保加強服務可真的有助減低專科門診的求診人次,減少病人不必要地重覆求診的次數,這樣便可以一舉三得。

為何會有此說法呢?因為對病人而言,減少求診人次的好處是輪候時間可以縮短,病人所得的服務亦較全面,醫生的工作量則可減少。但是,在作出此項安排時,醫管局須在內部行政方面研究如何擺平各個不同山頭的利益。因為很多專科都可能會害怕在求診人次減少後,其資源和醫生數目亦會隨之縮減,這當然會造成很大的問題。所以,如要訂立此項服務目標,令求診人次減少,資源方面應維持不變。

我亦想在此就數位議員提出的建議略作回應。麥美娟議員提出增設“長者牙科醫療券”,但首先,現時的醫療券亦可用於牙科服務,而我亦曾向長者查詢,如政府願意提供多1,000元醫療券,他們認為將之限定作牙科醫療用途,以及提高現有醫療券款額,讓他們自行作出選擇這兩者之間,孰優孰劣?原來大部分長者均希望可自行作出選擇,安排將之用於哪一範疇,因部分長者的牙齒可能並無問題。

何俊仁議員提出一項很有趣的建議,主張讓長者以半價使用公營醫療服務。其實,公營醫療服務已有97%補貼,長者只須繳付3%服務費用,即使是這3%,據我所知也有半數使用公營醫療服務的人分毫也不用繳付,亦即連這3%費用也獲豁免。我相信政府也沒所謂,但該3%費用其實與垃圾徵費有些相似,具有環保作用,只是希望確保人們不會濫用服務而已。

梁美芬議員建議子女代父母支付醫療保險供款時可獲扣稅,但很可惜,很多年事已高的父母根本不獲保險公司承保。外國某些地方規定代父母支付的醫療開支將可獲得扣稅,我認為這反而是值得鼓勵的做法。

在醫療券方面,我之前也曾提出一項建議,表明將受惠年齡降低至65歲是好事,但為了避免濫用,我建議補貼實際開支的八成。在這方面其實可設立上限,但我較保守地認為若是李嘉誠便無須作出補貼,所以建議設立寬鬆的資產審查制度。

我要表達的大概就是這些。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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