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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 FROM DR

立法會議員(醫學界)梁家騮醫生

2016年4月份工作報告

1. 立法會會議上的發言 (撮要)

4月20日會議

II

質詢:(8) 醫院管理局培訓課程 (梁家騮議員提出)

質詢問題的文本與當局答覆已上載於食物及衛生局網頁,連結:

中文: http://www.fhb.gov.hk/cn/legco/replies/2016/lq160420_q08.htm

英文: http://www.fhb.gov.hk/en/legco/replies/2016/lq160420_q08.htm

1.​ 衛生事務委員會討論事項

4月18日會議

III
公私營醫療合作 - 醫療病歷互聯試驗計劃及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的運作

發言者

發言撮要

梁家騮議員

—​ 在法案委員會審議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時,政府並無交代何謂過渡安排,現時卻解釋為只准舊病人使用舊系統 (PPI-ePR),而且只在一星期通知後便停止新登記。

—​ 短期而言新系統上登記的服務提供者及病人數量遠不及舊系統。

—​ 如有一個新病人未曾登記過舊系統,而他所求診的醫生又未安裝新系統,該醫生便無法透過互通系統查閱該病人的病歷。

—​ 如有一個新醫生未曾登記過舊系統,他也無法查閱只登記過舊系統的病人的病歷。

—​ 過渡安排應該要容許新的醫生和病人登記舊系統,直至新系統發展成熟。

電子健康紀錄專員陳選堯先生

—​ 根據上文下理,可理解為只供現存使用者繼續使用。

—​ 舊系統經過十年發展,參與者人數不可與剛推出的新系統比較。

—​ 十二月已曾發電郵,提示舊系統的服務提供者相關安排。

—​ 申請手續已簡化,且兩星期內可以到診所幫醫生安裝系統,等候時間不會對醫生和病人造成重大影響。

2.​ 《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討論事項

4月11日會議

II
與團體代表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發言者

發言撮要

梁家騮議員

經醫學會選舉產生的醫委會委員

—​ 有議員批評經醫學會會董選出七名醫委會委員的方法不符合民主原則。

—​ 實際上,所有醫生都可以參加醫學會,而會員於上述七個醫委會委員的選舉上,皆有同等的提名權、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符合國際普選原則。

有限度註冊期由一年延至最多三年

—​ 有些有有限度註冊醫生在香港工作二十年以上,說明原有一次一年的註冊制度並無問題。

—​ 雖然個人並不反對延長註冊期,但亦須指出,醫管局對海外醫生缺乏吸引力的關鍵在於合約期只有一年,而非註冊期短。

—​ 例如大學給出的合約可以是長約,並無受限於註冊期。醫管局可以仿傚。

醫院管理局聯網服務總監張偉麟醫生

—​ 曾經有一個個案欲批出三年合約,但醫委會不批准。

—​ 始終條例寫明註冊期只得一年,很多申請人因其不確定性而不作申請。

梁家騮議員

醫委會處理投訴的人手

—​ 醫委會的醫生審裁顧問無論改革前後,皆全是由公營機構產生,並不合理。

—​ 雖然審裁顧問增加,但他們不能擔任初級偵訊委員會的主席或副主席,而醫委會的醫生委員皆有正職,以現有人手無法應付大量個案,因此要加快處理投訴,增加醫生委員是合情合理。

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袁銘輝先生

—​ 增加審裁顧問的方式是延續現行方法。

—​ 「雖然某些醫生委員很忙,但選舉產生的醫生委員已有十四名……當然可以研究。」

4月19日會議

I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梁家騮議員

市民的意見

—​ 委託了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就醫委會改革做了民意調查,問了兩條問題:

—​ 第一,問市民同不同意醫委會增加非業界代表,結果32%回答同意,32%認為應該維持不變,18%認為應該減少;

—​ 第二,問市民贊不贊成醫委會選舉委員與委任委員維持一比一比例,結果45%贊成,30%反對。

—​ 可見市民並不是對醫委會十分不滿,條例毋需急於通過。
以行政措施改善效率

—​ 除了委員數目,醫委會處理投訴還有很多樽頸位。這可以用行政手段大大改善,例如增加開會場地,給予專家證人酬金,增加祕書處人手等。

—​ 如果法案不獲通過,政府能否仍推行上述措施。

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袁銘輝先生

—​ 「民意調查好睇你入面個情況。」如果問市民是否贊成加快處理投訴,或方便海外醫生來港,支持比例會很大。

—​ 即使在現有機制下,仍會盡量改善,如增加人手,至於程序,必須於以法例更改。

4月25日會議

I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梁家騮議員

民意調查的可靠性和分析結果

—​ 有某些議員對上次會議提及的民意調查的問卷問題有些意見,因此已將調查報告作為文件提交委員會傳閱及存檔。

—​ 調查是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獨立進行,有其學術誠信,議員可參考問題的問法。

—​ 根據數據分析所得,市民並不迫切要求醫委會改革,而多數市民認同選舉委員與委任委員的一比一比例需予維持,因此亦應認同業界提出同時增加四名醫生委員的要求。

—​ 問卷有向不明白的市民解釋,如何既增加業外委員,又維持「一比一比例」。

—​ 政府稱市民反對同時增加醫生委員,但問卷調查真正反映了民意。

—​ 自由黨的議員質疑,假如問市民滿不滿意香港的醫療服務,結果會很不同。其實,此類調查歷來有做,結果都是十分滿意。

醫學會與醫專選出其醫委會代表的比較

—​ 醫學會是所有醫生皆可參加,近年更毋須收取會費,而所有會員對會董會皆有同等的提名權、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 醫學會選舉其醫委會代表是間選方法,全體會員皆有提名與被選舉權,然後才由會董選出。

—​ 醫委會十四名選舉委員中有七名來自醫學會間選的做法,類似部分國家的政黨政治,醫學會七名代表類似執政黨,在醫委會中方便凝聚共識。

—​ 醫學專科學院的會董會中,有15名由各分科學院院長出任的當然委員,而分科院長並非由院內所有院士選舉產生,而是由會董選舉,且不是所有院士皆有被選舉權被選為院長。院士只有會董的提名權、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 醫專的醫委會代表的產生方法,是經過多重間接選舉,過程中有很多因素非選民能控制。一些特別執著普選原則的議員應當注意此點。

委員數目與處理投訴的效率

—​ 醫專方面亦不反對多增加醫生委員。

—​ 政府仍然未能解釋為何不能同時增加4名醫生委員。

—​ 醫委會的會議法定人數是固定13人,如醫生委員增多,可以較易達成法定人數。

—​ 現實上確有法定人數不足而無法召開會議的情況。有醫生便因醫委會無法開會而被延長復牌日期,可達4-5個月。

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袁銘輝先生

—​ 草案只增加4名業外委會,可使業外人士對醫生委員的比例改為1:3,如同時增加4名醫生委員,比例只達1:3.5,亦令醫委會人數由28人增至36人,架構龐大不利運作。

—​ 英國醫生人數更多,但其醫委會只有12名委員。

衞生署副秘書蕭永豪先生

—​ 醫委會每月有一次例會,滿足法定人數上從來都不是問題。

—​ 復牌申請方面,最短16日,最長4個月。如被除牌的醫生仍有投訴個案在身,處理時間可能更長。

—​ 被除牌的醫生數目極少,以2015年只有9人。

梁家騮議員

—​ 若要堅持1:3,可以每邊各加6人。

—​ 最近又有一次復牌申請,因法定人數不足又要押後會議。請提供整理醫委會過去一年因人數不足而押後會議的次數。

梁家騮議員

—​ 工聯會議員提議醫管局的醫委會代表由全體醫管局醫生選舉產生。由於醫管局只有五千多名醫生,代表性仍是不足,不過至少比醫專的選舉方法為佳。

—​ 醫管局是一個醫療集團,其管理層委任代表進醫委會,本身有利益衝突。

—​ 最近便有一宗投訴個案涉及公院醫生。

袁銘輝先生

—​ 會議程序上有要求委員公開利益衝突。

3.​ 醫療保障計劃小組委員會討論事項

4月19日會議

I
擬議自願醫保計劃的最新進展

發言者

發言撮要

梁家騮議員

高風險池

—​ 高風險池的推行有無時間表?

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袁銘輝先生

—​ 無。

—​ 有不同黨派的議員反對用公帑推行高風險池,還需更多時間與議員討論。

梁家騮議員

—​ 相信只要政府能表達公帑是用在市民身上,而非補貼保險公司,議員就不會反對。

袁銘輝先生

—​ 保險業界不同意政府的計算和假設,亦要再同他們討論。

梁家騮議員

—​ 政府與保險界毋須就計算方式達成一致,因為高風險池可以接收保險公司認為超過三倍風險的個案。

袁銘輝先生

—​ 保險界的不同意見,會影響政府申請撥款。

—​ 而且保險界仍然抗拒保證受保的條款。

—​ 能夠推動另外十項最低要求,是一個里程碑,希望明年通過法案。

梁家騮議員

—​ 如政府真想推行高風險池,應列出與保險界的分歧點再行解決。例如雙方共同委託一間顧問公司檢視計算方法。

梁家騮議員

—​ 退稅對象是投保人?

袁銘輝先生

—​ 是。

II
醫護人力規劃及專業發展策略檢討的最新進展

發言者

發言撮要

梁家騮議員

—​ 再增加50個醫科學額是不是根據港大的建議?

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袁銘輝先生

—​ 因應港大的推算,得出長遠人手仍然不足。

梁家騮議員

—​ 可否提供計算器,使公眾亦可輸入參數以作運算。

袁銘輝先生

—​ 可以。

立法會議員(醫學界)梁家騮醫生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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