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調查的可靠性和分析結果
— 有某些議員對上次會議提及的民意調查的問卷問題有些意見,因此已將調查報告作為文件提交委員會傳閱及存檔。
— 調查是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獨立進行,有其學術誠信,議員可參考問題的問法。
— 根據數據分析所得,市民並不迫切要求醫委會改革,而多數市民認同選舉委員與委任委員的一比一比例需予維持,因此亦應認同業界提出同時增加四名醫生委員的要求。
— 問卷有向不明白的市民解釋,如何既增加業外委員,又維持「一比一比例」。
— 政府稱市民反對同時增加醫生委員,但問卷調查真正反映了民意。
— 自由黨的議員質疑,假如問市民滿不滿意香港的醫療服務,結果會很不同。其實,此類調查歷來有做,結果都是十分滿意。
醫學會與醫專選出其醫委會代表的比較
— 醫學會是所有醫生皆可參加,近年更毋須收取會費,而所有會員對會董會皆有同等的提名權、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 醫學會選舉其醫委會代表是間選方法,全體會員皆有提名與被選舉權,然後才由會董選出。
— 醫委會十四名選舉委員中有七名來自醫學會間選的做法,類似部分國家的政黨政治,醫學會七名代表類似執政黨,在醫委會中方便凝聚共識。
— 醫學專科學院的會董會中,有15名由各分科學院院長出任的當然委員,而分科院長並非由院內所有院士選舉產生,而是由會董選舉,且不是所有院士皆有被選舉權被選為院長。院士只有會董的提名權、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 醫專的醫委會代表的產生方法,是經過多重間接選舉,過程中有很多因素非選民能控制。一些特別執著普選原則的議員應當注意此點。
委員數目與處理投訴的效率
— 醫專方面亦不反對多增加醫生委員。
— 政府仍然未能解釋為何不能同時增加4名醫生委員。
— 醫委會的會議法定人數是固定13人,如醫生委員增多,可以較易達成法定人數。
— 現實上確有法定人數不足而無法召開會議的情況。有醫生便因醫委會無法開會而被延長復牌日期,可達4-5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