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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食水安全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家騮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菲臘牙科醫院上月有數部水機的食水樣本被驗出含鉛量超出世界衞生組織《飲用水水質準則》所訂的暫定準則值。關於食水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就上述事件進行的調查工作的進展及結果,包括受影響人士的類別及數目,以及該局對他們的健康所採取的補救措施;

(二)鑑於孕婦和兒童的健康較易受食水含鉛影響,是否知悉醫管局會否派員到各公立醫院的婦產科病房及兒科病房抽取食水樣本進行含鉛量化驗(抽樣驗水),以確保供病人飲用的食水安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是否知悉醫管局會否派員到轄下的護養院、復康院及寧養中心抽樣驗水,以確保供病人的食水安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社會福利署會否派員到各類安老院舍進行抽樣驗水,以確保供長期居住的院友飲用的食水安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是否知悉醫管局有否就興建中的香港兒童醫院的供水系統的用料、施工方式等各方面(包括預製組件的採用)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以確保該院啟用後的食水安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是否知悉醫管局會否派員到各公立醫院的員工宿舍抽樣驗水,以確保供員工飲用的食水安全?

答覆:

主席:

就梁家騮議員有關公營醫療機構和安老院舍的食水安全的各項提問,在諮詢勞工及福利局、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和建築署的意見後,我們的回覆如下:

(一)菲臘牙科醫院(註一)所有懷疑含鉛量超標的食水樣本均來自員工茶水間的水機,這些水機只供院內職員使用,病人不會受到影響。現時,菲臘牙科醫院已停用所有水機,並向員工提供電熱水壺使用。菲臘牙科醫院為確保食水水質安全,將根據水務署提供的指引,從院內水龍頭抽取食水樣本,以檢測含鉛量。食物及衞生局會密切監察抽驗的結果,作出適當的跟進。

(二)、(三)及(六)醫管局的毒理學專家及相關專科醫生早前就醫院食水安全進行了風險評估,建議現階段為有六歲以下住院病人的兒科病房進行食水化驗。醫管局在過去數周已先後於明愛醫院懷義樓、大口環根德公爵夫人兒童醫院、基督教聯合醫院、瑪嘉烈醫院、仁濟醫院及伊利沙伯醫院兒科病房及製奶廚房收集食水樣本,進行化驗。經化驗後,證實所有樣本的含鉛量均在世界衞生組織指引的可接受水平之內。醫管局將會繼續根據毒理學專家及相關專科醫生的建議,在其他醫院進行食水化驗。

同時,醫管局已經採購了足夠的濾水器,一旦遇有食水樣本含鉛量超標,有關醫院會即時加裝濾水器,以確保醫院食水的安全。

另一方面,醫管局會密切檢視上述化驗結果,從而為醫院其他臨床範圍和職員辦公或休息地點(註二)的供水設施,作進一步風險評估的參考之用。醫管局會根據風險評估,訂定適當的措施,確保食水安全。

(四)政府在聽取各專業部門的意見後,認為應優先處理較易受食水含鉛量超標影響組群(即六歲以下兒童)的問題。有鑑於此,政府會優先為服務六歲以下兒童(而這些兒童須長時間逗留及飲用服務單位食水)的社福服務單位,安排驗水工作。社會福利署(社署)在八月二十八日及九月三十日,分別向所有社福單位(包括安老院舍)發出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提供有關減少接觸鉛的健康建議及水務署提供有關安裝和使用固定熱水𦉘的建議,相關建議亦已上載至社署網頁。同時,社署已透過政府物流服務署向受社署資助的單位(包括安老院舍)提供協助,讓有關社福單位直接向供應商集體購置可減低鉛含量的濾水器。

(五)香港兒童醫院的供水系統工程目前尚未進入施工階段。建築署會嚴格監察所有工程項目的物料和施工程序,確保有關物料和工序符合水務署的要求。建築署為了確保食水質素,會遵照水務署通函的要求,在香港兒童醫院交付醫管局使用前,為供水系統進行清洗、消毒及作水樣本測試。此外,建築署會研究政府調查食水含鉛量超標專責小組的建議,從而制訂相關程序,以確保食水質素。

註一:菲臘牙科醫院是根據《菲臘牙科醫院條例》(第1081章)成立的教學醫院,為訓練牙醫及牙科輔助專業人員而提供設施。菲臘牙科醫院並不是醫管局轄下的醫院。

註二:醫管局現時並沒有提供員工宿舍,讓員工居住。醫管局只設有提供當值候命宿舍和夜更休息室,以供醫生當值候命時及護士在當值的更期之間作休息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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