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基層健康服務
李永達議員的原議案: 世界衞生組織在1978年發表關於基層健康服務的《阿拉木圖宣言》中,確定健康的定義不單在於沒有疾病,還在於身、心和社交的全面健康,基層健康旨在達到人人健康的目標;然而,本港的醫護體系現時仍以疾病治療和預防為主,投放在基層健康工作的資源嚴重不足,而且基層健康的工作主要限於基層醫療服務,因此無法達到促進人人健康的目標;就此,本會促請政府採取措施落實《阿拉木圖宣言》,包括: (一) 全面改善基層健康服務及增加 基層健康服務的資源; (二) 設立基金以推動基層健康服務的改革; (三) 制訂統籌機制,讓相關政府部門和民間組織通力合作,改善勞工、教育、房屋、公共設施、食品安全等環節,以促進市民健康; (四) 針對不同健康範疇,制訂‘人人健康十年指標 ’,並就每項健康指標制訂工作計劃; (五) 推動健康社區運動,透過社區組織和政府部門,動員社區人士參與規劃和改善區內的基層醫療服務,並充分利用區內資源以促進居民的健康;及 (六) 因應長者、婦女、男士、在職人士、青少年和兒童等不同人口組別的健康問題和需要,設計不同策略和服務,並增加資源投放,以期加強健康教育、疾病預防和控制服務。
經梁家騮議員修正的議案: 世界衞生組織在1978年發表關於基層健康服務的《阿拉木圖宣言》中,確定健康的定義不單在於沒有疾病,還在於身、心和社交的全面健康,基層健康旨在達到人人健康的目標;然而,本港的醫護體系現時仍以疾病治療和預防為主,投放在基層健康工作的資源嚴重不足,而且基層健康的工作主要限於基層醫療服務,因此無法達到促進人人健康的目標;就此,本會促請政府採取措施落實《阿拉木圖宣言》,包括: (一) 全面改善基層健康服務及增加 基層健康服務的資源; (二) 設立基金以推動基層健康服務的改革; (三) 制訂統籌機制,讓相關政府部門和民間組織通力合作,改善勞工、教育、房屋、公共設施、食品安全等環節,以促進市民健康; (四) 針對不同健康範疇,制訂‘人人健康十年指標 ’,並就每項健康指標制訂工作計劃; (五)
推動健康社區運動,透過社區組織和政府部門,動員社區人士參與規劃和改善區內的基層醫療服務,並充分利用區內資源以促進居民的健康; (六) 因應長者、婦女、男士、在職人士、青少年和兒童等不同人口組別的健康問題和需要,設計不同策略和服務,並增加資源投放,以期加強健康教育、疾病預防和控制服務; (七) 推動公私營合作,擴闊現時的醫療券計劃,以協助長者及低收入人士獲得更佳的基層醫療服務;及 (八) 推廣已有醫學實證證明有效的健康 普查計劃,例如大便隱 血測試等。
註: 梁家騮議員的修正案以粗斜字體或刪除線標示。 |